《规则》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★★★,同时取消高、中、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★★★,调低演示利率水平。我们认为★★,取消高★、中、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★★★,调整分红型保险、万能型保险为两档演示,并调低演示利率水平★★★,一方面与市场利率长期走低趋势相符;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行业关注自身利差损风险的同时,合理引导保险消费者预期。另外,我们学习借鉴国际监管经验,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型产品的红利实现率★★★,有助于提升分红型保险的透明度,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发布《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》答记者问
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★,维护人民根本利益,切实保护投保人★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。近日★,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《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。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《规则》共八章三十二条。第一章总则,明确了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按照设计类型★★,对产品宣传材料、保障水平、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,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,并明示交费方式★★、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。同时,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。第二章普通型产品信息披露,明确了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书应当披露的具体内容。第三章分红型产品信息披露,明确了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★、公开披露信息、红利通知、回访等方面要求★★。同时★★★,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。第四章万能型产品信息披露,明确了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、公开披露信息、交费提示、保单状态报告、回访等方面要求★。第五章投资连结型产品信息披露,明确了投资连结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、风险承受能力测评、公开披露信息、投资账户公告、保单状态报告★★★、回访等方面要求★★★。第六章其他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,明确了特定类型产品(如税延养老保险)、特殊渠道(如互联网),对产品信息披露有特殊要求的,从其相关规定执行。第七章监督管理,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保险公司违反本规则,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。第八章附则明确了规则的施行时间,以及新老政策衔接等事宜。
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维护人民根本利益,切实保护投保人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。近日,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《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。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★。
《规则》做为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8号)的配套文件,通过明确各类型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,全面规范保险公司产品信息披露行为,加大公司信息披露力度★★★,不断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★。
制定《规则》的目的是在原保监会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保监会令2009年第3号)基础上,结合最新监管实践★★,对不同设计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进行重新梳理并细化,以便消费者更全面★★、清楚地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作用,便于消费者自主选择保险产品。